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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负责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药品生产质量、医疗机构制剂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再评价的初审工作;负责药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委托生产的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 、二类精神药品、戒毒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国家标准、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材炮制规范;负责医疗机构申请配制制剂、医疗机构制剂省内调剂的受理上报工作;协助承办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再注册申报工作;负责完成指定的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保健品、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研究、生产(配制)注册申请的现场核查、抽样工作;负责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和监督抽样工作;指导辖区内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319-3166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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