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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药品注册和安全监管科 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医疗机构申请配制制剂、医疗机构制剂省内调剂的受理上报工作。 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药品再评价和淘汰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联系电话:0319-3166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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