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药品检验所为河北省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依法承担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药品检验任务;依法开展药品委托检验和制剂标准复核工作;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方面的科研工作;培训药品检验业务人员。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设备科、中药检验室、化学检验室及生测检验室七个科室。 兼设邢台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工作。位于河北省邢台市西门里78号 邮编054000 办公室电话03193266292,业务科03193265940,传真03193265940。
*公正性声明*
1、 本所是依法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药品检验工作的能力和权利。
2、 对所有客户不论单位大小一律热情接待、一视同仁,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保证公正的进行检验检测工作。
3、 依法开展的各种检验检测工作均按现行有效的标准、技术规程进行。保证从事检验检测的人员具备相应资格。我所对出据的检验检测结果负责。检验报告书按规定程序发送。
4、 对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管,需保密的要予以保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检验结果。
5、 对我所出据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相关单位可提出质疑,我所负责给予答复,也可向上级药检所申请复验。
6、 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不受来自行政、经济、商业及其他诸因素的影响。
7、 保证按《药品管理法》和国家收费标准收取检验检测费用。
所长:贾志学
2006年4月15日 |